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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賽程

羽球賽程.bmp

 

第一場地

第二場地

第三場地

第四場地

0800

G1

G3

 

 

0900

中正B V.S台東B

高大 V.S中山B

成大A V.S中山A

義守 V.S嘉義

1000

E1

E3              

F7

F9

1100

中正B V.S成大B

高大V.S台東A

成大A V.S中正A

義守 V.S屏教

 

 

 

 

 

1300

E2

E4              

F8

F10

1400

台東B V.S成大B

中山B V.S台東A

中山A V.S中正A

嘉義 V.S屏教

1500

F5

F6

F11

F12

1600

G2

G4

 

 

羽球第二天.bmp

 

 

 

第一場地

第二場地

第三場地

第四場地

0800

G5

G7

 

 

0900

1

2

3

4

1000

15

16

G6

G10

1100

5

6

8

9

 

 

 

 

 

1300

7

10

11

17

1400

G8

G9

12

18

1500

19

13

 

 

1600

14

20

 

 

第三十二屆南數盃羽球

一、報名對象:

南部各大專院校(純數、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比賽選手均需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以備檢驗(需有該學年註冊章)。

二、競賽辦法:

(一)比賽賽制:

1.             參賽資格:

(1)     各系不限報名隊數,球員每人限報一隊。

(2)     比賽期間參賽選手均需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証以備查驗。

(3)     參賽選手不得為體保生(無論專科或非專科)。

2.             競賽制度:預賽依照報名隊數,分三至四組循環,每組取前兩隊晉級,複賽八強雙敗淘汰(超過十六改單敗淘汰)。預賽每點任何一方達 16分換場。

(1)     團體賽:採取五點三勝制(男雙、男單、混雙、男雙、混雙),單雙不得兼點。採用落地得分制,每點 31 分。預賽需 5 點賽完,複賽得 3 點即勝。若勝場相同則依下面順序決定晉級:
a.相對勝負  b.勝點數  c.總失分少者  d.隊長抽籤決定。

(2)     個人賽:項目分別有:男單、男雙。
採用落地得分制,每點採三局兩勝制,每點 21 分。

3.             種子隊之分配:以第三十一屆屏教大南數盃羽球賽為準,前1至 名列為種子其中 為循環賽分組各數且 。 隊種子分別分配於 組循環,再抽其餘各隊。

(二)比賽用球:YONEX  ACB-03。

(三)比賽規則:

1.             挑邊:賽前,採用挑邊的方法(拋球)來決定發球方和場區。挑邊贏者將優先選擇是發球或接發球,還是在一個半場區或另一個半場區比賽。輸者在餘下的一項中選擇。

2.             計分方法:

個人賽:每點 21 分。雙方Deuce時,獲勝一方需超過對手2分才算取勝;直至雙方比分打成29比29時,那麼先到第30分的一方獲勝。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先發球在一場比賽進行中。

團體賽:每點 31 分。先到第31分的一方獲勝。

3.             站位方式:

(1)     單打:當發球員得分數為0或偶數時,雙方運動員均在各自的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當發球方的分數為奇數時,雙方運動員均在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2)     雙 打:比賽中,當比分偶數時,球由右發球區對角發向對方場地的右接發球區;當比分為奇數時,球由左發球區對角發向對方場地的左接發球區。比賽中,隻有當一方 連續得分時,發球員必須在右或左發球區交替發球,而接發球方隊員的位置不變。雙打比賽無論是在開始還是在賽中,皆為單發球權。

4.             賽中間歇方式:賽中不間歇,兩局比賽之間的間歇時間為1分鐘。

5.             比賽中常見的違例:

(1)     過手違例:發球時,在擊球的瞬間,發球員的拍杆應指向下方。

(2)     過腰違例:發球時,在擊球的瞬間,整個球應低於發球員的腰部。

(3)     揮拍有停頓:發球開始後,揮拍動作不連貫,將判違例。

(4)     腳移動、觸線或不在發球區內:自發球開始至發球結束,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兩腳都必須有一部分與球場地面接觸,不得移動,且都必須站在斜對面的發球區內,腳不得觸及發球區或接發球區的界線。

(5)     最初擊球點不在球托上或發球時未能擊中球,將判違例。

(6)     發球時,球沒有落在規定的接發球區內,將判違例。

(7)     球從網下或網孔穿過或觸及天花板或觸及己方運動員的身體或衣服,將判違例。

(8)     運動員的球拍從網上、網下侵入對方場區導致妨礙對方或分散對方注意力或礙對方、阻擋對方靠近球網的合法擊球,將判違例。

(9)     同一運動員連續兩次揮拍擊中球,或雙打的同方兩名隊員連續各擊中球一次,

    將判違例。

(10)    球停在球拍上,緊接著被拖帶拋出,將判違例。

6.             重發球:

(1)     重發球時,原回合無效,由原發球員重新發球。

(2)     除發球外,球過網後,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判重發球。

(3)     發球時,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同時被判違例,將重發球。

(4)     發球員在接發球員未做好准備時,將球發出,判重發球。

(5)     球在飛行時,球托與球的其它部分完全分離,判重發球。

(6)     裁判員對該回合不能做出判決時,將判重發球。

(7)     出現意外情況,判重發球。

7.             交換場區:

(1)     在比賽中,領先一方比分達到獲勝分數一半取高斯加一分時,雙方應交換場地。

(2)     若應交換場地而未交換時,一旦發現應立即交換,已得分數有效

(四)比賽細則

1.             棄賽:

(1)     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三十分鐘項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大會不再另行通知。未依規定提交出賽名單者以棄賽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

(2)     選手必須準時出賽,超過五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賽。

(3)     運動員凡因傷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比賽者按該場比賽棄權論。

2.             罷 賽:比賽中選手應服從裁判,有異議可透過臨場裁判員向裁判長反映,對裁判長的裁決仍有異議者,可向組委會提出申訴。選手不論什麼原因造成比賽不能進行或中 斷比賽,或臨賽前拒絕出場,賽後拒絕領獎等,超過5分鐘者(經勸解說服教育工作後計算時間)為罷賽。賽場一旦出現罷賽選手或隊伍,組委會有權根據具體情況 進行處罰。

3.             輪空:

(1)     兩隊尚未分出勝負之前,出賽單各點若有選手缺席視同空點(輪空)。

(2)     空點一經判定不論該場比賽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其比數之計算為3:0。

(3)     出賽選手不足可申報大會並告知對手,雙方同意後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輪空,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獲勝。

(4)     因考慮數學系女生不足,若臨場發生某隊伍女生無法出賽,可在經雙方同意之後,將女生點後移。但此點視同空點。

(5)     空點判定後,僅該場判為負場,比賽成績已予保留,並不取消之後賽程。

4.             為保持賽程順利進行,大會有權更動比賽順序或拆點比賽。

注意事項:

1.若列隊對對手身分有疑慮可要求其出示第二證件。

2.若比賽中對選手身分還有疑慮者,可於比賽完畢之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申請,並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 

        3. 男女皆不得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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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第三十二屆南數盃 義守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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